外省籍应届初中生,报考广东省高中段学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在广东省、市就读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
2、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广东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未取得就读地初中电子学籍的毕业生一律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4、不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相关政策的非本市户籍考生报考广东省、市普通高中,不能填报一、二批普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