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件: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