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一部法律。旨在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该法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以第七十九号令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