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并非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被胁迫一方可以请求予以撤销好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