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和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所以护士每年都是需要学分的,学分获得的途径有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0.5,1分的继续教育学分,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证,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申请缴费获得学分证。缺哪一年的学分就需要补哪一年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