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产资源在全国占有较重要的地位。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五位的矿产有42种,前十位的矿产有74种,以非金属矿产居多。国民经济赖以发展的15种支柱性矿产山东均有查明资源储量,其中石油、铁、铝、金、钾盐、石灰岩等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占全国前10位。
山东盛产的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包括:自然硫(99.49%)、石膏(59.94%)、金刚石(47.54%)、玻璃用砂岩(33.06%)、岩金(10.98%)、石油(10.54%)、菱镁矿(8.96%)、滑石(8.27%)。另外,铁、煤查明储量也较丰富,保有储量分别占全国的4.61%和3.25%。
查明矿产81种(含亚矿种计90种),占全国已查明矿种159种的54.1%。在查明的矿产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24种(其中稀有分散元素矿产12种),非金属矿产47种,水气矿产3种。已发现但尚未查明或仅有简测资料的矿产69种。查明矿区(床)2447处(不含共伴生矿产地),其中能源矿产466处,金属矿产753处,非金属矿产781处,水气矿产44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