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广义的来说:凡是呈现于视觉上不可思议的事,都可称之为魔术。而我们下工夫去学习,然后让人们去观看这种不可思议的现象,就是『表演魔术』。魔术一词是外来语,我国古称“幻术”广东称“掩眼法”,俗称“变戏法”。魔术依靠和运用光、声、电等物理和化学的多种科学原理,用奇特的艺术构思,造成种种离奇巧妙的表演形象。魔术早在2000多年前就已出现在我国汉代的“百戏”中,至唐宋年间,魔术作为一种表演技艺尤为发达。近百年来,随着中外艺人交流日益增多,国外魔术也大量地传入我国。那时,南方的魔术艺人侧重于吸取西欧的魔术表演手法,北方则更多地借鉴了亚洲的魔术技艺,因此,出现了我国魔术的南北两大流派。所谓南派,其表演讲究道具造型的宏伟壮丽,表演优美洒脱,一般不说话;北派多重于手上技巧,除表演细腻外,还注重“使口”(说功),这成为北派魔术的一个重要特点。后来,随着南北派交流日益增多,相互取长补短,现在南北两派之分已不甚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