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消费者,农民为了个人生活消费需要向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无可置疑地成为消费者并受《消法》的保护。消费者主体资格的判断应遵循主体要求标准、经营者控制力所及范围标准和客观行为标准。
经济因素与社会因素均影响消费者概念的变迁。农村承包经营户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从表面上看是为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农业生产经营是在满足农民自身的生活消费需要之外获取收入的一种手段,具有经营性特征。从文义解释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应当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