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评估项目包含以下:
(1)对破产企业部分财产(指定的财产)进行评估;
(2)对破产企业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
(3)对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并对破产企业债务进行清查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