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
目前,我国的义务的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是以“六三制”为主,多种学制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