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所的全称为路灯管理所,为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城道路照明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
2、负责县城公共场所、景点亮化管理;
3、负责道路照明产品节能利用;
4、指导与县城道路亮化相配套的建筑物亮化工程建设和乡镇集镇路灯建设;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