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专政包括两方面:一个方面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一个方面是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在人民民主专政的体系中的人民是主体,人民是国家政权的主人。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和集中制有机结合的一种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我国根本的行政领导制度。我国宪法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确立下来。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相统一的制度。也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相统一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