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年人如果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是需要有监护人监护的,老年人可以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时指定监护人,如果没有的指定的,由配偶、子女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