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镣属于约束性警械,约束性警械是对违法犯罪分子使用的具有约束作用,但不具有伤害性的警械。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