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收养的弃婴无法落户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可两方面,一方面起诉公安分局不作为;一方面起诉教育局不按照规定给您孩子办理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