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务员婚外情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