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房产赠与要满足的条件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而非必须办理公证,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
3、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即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