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
2、这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协定。
3、被认为是中国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署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洋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