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覆盖"就是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2012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明确要求在非公有制企业"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组织覆盖,主要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以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为单位,组建区域性党组织,或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组建行业性党组织。工作覆盖,主要是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