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未经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农村土地新修建的房屋是不能确权的,此类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将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房屋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建,此类房屋仅确权合理登记范围的宅基地面积。多余的宅基地原则上交予农民朋友继续使用,待房屋翻新、重建时将收回多余宅基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七十三条就明确规定,禁止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农村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拆除土地上的建筑设施。擅自在耕地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的住宅,目前国家正在大力保护农村的耕地,想要在耕地上修建房屋,必须要获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而且国家明令禁止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房屋,所以此种情况其房屋也不能够确权登记,将会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