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课堂教学目标应该包含四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程度。
1、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2、行为动词必须是可测量、可评价、具体而明确的,否则就无法评价。
3、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为评价提供参照的依据。
4、表现程度指学生学习之后预期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