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计税方式有:
1、农业生产者出售自产的农产品是免税的。
2、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农产品经营销售,按3%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农产品经营销售,按13%征收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取得从农业生产者出售的农产品,凭农产品销售普通发票或自己填开的收购发票,可以按含税买价的13%,计得进项税额。如果是取得的专票,只能凭认证后的税额计入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