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债权的效力有:
1、请求力。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
2、执行力。即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其债权的效力。
3、保持力。即指债务人有受领并保持债务履行利益的效力。债权的实现,既要有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又要有债权人的受领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