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是运动的,但法律不能时刻反映社会变化,便出现了法律的滞后性,这是法治无法回避的代价;
2、如果与社会一致的法条就适用,与社会不同步的法条因其滞后性就不适用,最终将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可适用;
3、面对法律的滞后性问题,我们应该坚持依法办事,同时不断提高立法技术,不断强化修法程序,尤其是强化公民提出修法动议的权利,最大限度地解决法律的滞后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