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谈判议程,合理分配各议题的时间。
2、注意谈判氛围。
3、避实就虚。
4、尽量让对方先提意见。
5、谈判中密切注意对方的言语、神情动态。
6、针对对方的立论、依据,尽量利用已方所准备的资料中已有的证据反驳。
7、谈判中不要一开始就将标底和盘端出。
8、适时运用回避手段。
9、要对对方表示友善,使对方熟悉和信任自己。
10、更多地强调双方利益的一致性。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71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