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权:指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予以明确答复的权利,属于请求权的一种。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三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