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着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增强协调性才能使中国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协调、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等矛盾仍很突出。熊德平教授将协调与协调发展理论定义为“解释和解决协调与协调发展问题的思想、理论和方法的总称”。并认为“人类自有思想史以来,就有协调与协调发展的理想,并一直不断寻求实现这一理想的途径和手段,积累了极其宝贵理论资源。但协调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协调与协调发展理论成为多学科相关理论和方法的集合”。根据研究任务的需要,熊德平教授从经济发展理论和系统科学理论两个方面对此加以概括和展示。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