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健康发生变化,残疾人提出对残疾类别或等级提出变更的,到原受理社区居委会申请。程序依办理程序规定执行,并需通过医院进行残疾评定。以残联出证日期为准,一年后可申请重新鉴定变更残疾等级。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