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指在项目决策阶段以后,从设计开始,经招标,委托一家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建造进行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方式,由工程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2、项目管理承包模式,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进行全面管理;
3、设计—建造模式,在中国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
4、.建造、运营、移交模式,是指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某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权,然后由其独立式地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