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
1、贸易术语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不具有约束性。贸易术语的适用完全以双方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为基础,对双方不具有强制性。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均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会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2、贸易术语对于所适用的合同具有强制约束力。若贸易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时,即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对合同产生了强制性。若贸易双方在合同中对所采用惯例的术语内容未作出明确规定,即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会应用该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3、贸易术语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对国际贸易实践的指导作用不容忽视。
相关信息:
1、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2、合同性质即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