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而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规定,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行为,这种模式首先在深圳使用,解决了深圳特区建设的资金问题。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定方式包括:
1、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租赁;
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