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要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落实“三防”工作责任。
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主动采取预防措施。
健全雨季巡视制度。要在雨季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和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及时了解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情况。
健全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和预案,并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指挥部门、撤出人员范围以及撤人程序等,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应当立即向相邻矿井发出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