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地劳动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1.5倍的欠薪补偿,
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