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创业投资业务;
2.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购买自用房地产除外。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