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局办理离婚,也称为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应携带如下材料:
1、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无异议的《离婚协议》,一式三份;
4、近期单人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