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险缴费实名认证有助于保证缴费人为投保人本人。防止经办人员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出单承保。”
2、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收取车险保费时。信息系统应当识别和记录收取保费的对方账户名称及账号信息,核对信息的真实性,依托全国车险信息平台等途径,完成实名缴费认证。
3、保险公司在承保家庭自用车时。应通过全国车险信息平台验证投保人名下手机号码信息,确保客户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及个人代理人等以各种形式垫付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