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社会生活的主观现象。法律现象是直观的、感性的,又是具体的、丰富的。对法律现象的准确把握有助于揭示法的本质,对法的本质进行科学抽象又有助于说明法律现象。但是,研究法律现象与研究法的本质有着不同的领域、思路与意义。法学研究有所深化的标志之一,就是借助现代方法论变革的成就、立足于法的意义,探索、开拓法律现象领域。从法的意义出发,法律现象是综合的、整体的、动态的范畴,而法律的意义则是在法律与其它各类社会规范的比较之中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