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改为县级市行政级别并未升级,所以是“县改市”而不是“县升市”。
按照原来的1983年版县改市标准,主要有这几个方面指标:
1、该县的第二、三产业比重,县以农业即第一产业为主,县级市必须二、三产即工业、服务业占更大比例;
2、该县的县城非农人口总数及全县的非农人口比例以农业人口为主体,县级市必须城镇化程度高,具体数字比较复杂;
3、全县的经济总量只作为参考,因地区发展的差异,在同类地区相比较较高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