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戏法,指在足球比赛中,一名队员3次将球踢进对方球门,但不包括在决定比赛胜负的点球大战中的进球,起源于童话《爱丽斯漫游奇境记》。另外,“帽子戏法”的应用范围不只限于体育领域,人们还用它形容连续3次的成功。
帽子戏法最早出现在1858年。当年,板球手HH·斯蒂芬森连续3次击中门柱得分而被奖励一顶帽子,是第一个获此奖励的板球手。“帽子戏法”作为一个专用词出现在印刷品中是在1878年。后来,“帽子戏法”被广泛应用于体育比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