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利用捐赠精子、卵子、胚胎实施的辅助生殖技术,捐赠者与受方夫妇、出生的后代保持互盲,参与操作的医务人员与捐赠者也须保持互盲;
2、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对捐赠者和受者的有关信息保密;
3、供精、供卵、供胚胎应以捐赠助人为目的,禁止买卖。但是,可以给予捐赠者必要的误工、交通和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