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算商业房。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因此,由此看来房产税的征收是包括商业房的。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中:
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2、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3、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