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
1、现金支付,是目前最为常见的方式;
2、债转股,是承包人将其债权作为投资与发包方组建公司,联合经营,损益共担;
3、分割发包人产权,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将建筑物本身明晰产权之后依据工程款数额分给承包人部分或者全部产权。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公道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