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但是小区属于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讲道理的话是不可以的。在小区建垃圾中转站,应当尊重业主的意见,应当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依法通过)同意才可以,否则可以依法主张其恢复原状。
中转站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
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
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
同时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
2、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
3、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