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有两种,事业编制的协警和合同协警。前者要参加事业单位招人考试,内容和考公务员差不多,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也有些单位会额外增加专业知识考试。后者属于意愿加入,不通过考试。
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
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