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北京政府设立的清史馆纂修的清史未定稿,比照正史体例分纪、志、表、传四部分。民国三年,清史馆设立,此后编修工作历时十余年;到1927年,主持纂修工作的清史馆馆长赵尔巽见全稿已经初步成形,担心时局多变及自己时日无多,遂决定将各卷以《清史稿》的名称刊行,以示其为未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