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必须男女方均达到结婚年龄。
(3)结婚必须是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结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