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当车辆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发生碰撞时,身体前冲的力量就相当于从4层楼上扔下一袋50公斤重的水泥块,其冲击力之大可想而知。在这种冲击力下,安全带的作用便显现出来了。而且发生车祸同行驶距离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是长距离或短距离行驶,都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车祸。
市区内也有高速行驶带,这些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高危地带。相关数据显示,一辆时速88公里的汽车从相撞到导致司机死亡只需短短的0.7秒。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技术再好的司机如果不系好安全带也难逃一劫。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公安部1992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驾驶和乘坐小型客车必须使用安全带的通知》,规定上路行驶的小型客车驾驶人和前排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生效。8月1日后,凡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或乘车人,一律处以警告或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