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
发包单位,就是业务的发出方,属于采购方或出租方。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是相对的。
承包单位,就是承包业务的单位,属于承包商或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