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问题应找县级民政机关低保科。农村的低保问题,依法由村委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实,上报县级民政机关低保科审核同意,然后统一发放。
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由户主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通过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民政机构提出申请,同时出具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4、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判决;
6、残疾人的残疾证;
7、家庭成员中有患病人员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
8、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的《城市低保金领取证》;
9、县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