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条件:
1、学期结束,旁听生所选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责任自负;
2、旁听生参加考试后,由开课系提供旁听成绩证明。除成绩证明外,不提供其他证明。各系对旁听生成绩,只保留一学期,过期不取者,视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学校不负责办理图书资料借阅等事宜。